在商业综合体中,防火卷帘门是关键的消防安全设施,其设置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。根据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》(GB/T40248-2021)及《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》(XF/T3019-2023),防火卷帘门两侧各0.3米范围内不得堆放物品,且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,以确保卷帘门能正常关闭并发挥防火隔断作用。
防火卷帘门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,实现准确控制。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采用“两步降”方式:感烟探测器报警后,卷帘门下降至距楼板面1.8米处;感温探测器报警后,卷帘门完全下降至楼板面。非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门则采用“一步降”方式,直接下降至楼板面。此外,防火卷帘门需配备手动控制装置,支持两侧手动按钮操作、手拉链条升降及温控释放装置下放,确保在断电等紧急情况下仍能正常运作。
防火卷帘门的规格需根据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确定。当防火分隔部位宽度不大于30米时,防火卷帘门宽度不应大于10米;当宽度超过30米时,防火卷帘门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/3,且不超过20米。卷帘门与楼板、梁、墙、柱之间的空隙需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密封,防止火势通过缝隙蔓延。
商业综合体需定期检查防火卷帘门的完整性、联动控制功能及缝隙封堵情况,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。通过严格管理防火卷帘门两侧空间、规范联动控制逻辑及封堵缝隙,可有效提升商业综合体的火灾防控能力,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。